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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一、“八项规定”具体内容

             全称: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

             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二、“四风”及“小四风”问题具体内容

             1、“四风”问题:

             形式主义,群众反映最突出的是追求形式、不重实效,图虚名、务虚功、工作不抓落实;

             官僚主义,群众最不满意的是办事推诿扯皮多,效率低下,不作为、不负责任;

             享乐主义,基层和群众反映最多的是一些领导干部安于现状、贪图安逸,缺乏忧患意识和创新精神;

             奢靡之风,主要是条件好了,许多方面做过头,大手大脚、铺张浪费。

             2、“小四风”问题:

             吃喝风: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 违反规定安排非公务接待或假借招待之名公款吃喝;违反规定超规格、超标准安排公务接待;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企业、个人转嫁招待费用;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公款吃喝;同城部门之间相互公款宴请;其他违反规定公款吃喝的行为。

             红包风:党政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接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送的“红包”;干部职工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违反规定接受与该干部职工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送的“红包”; 单位和个人违反规定向上级领导、管理部门工作人员送的“红包”。 

             赌博风:沉溺于打麻将、斗地主、推牌九、炸金花等赌博活动,精神萎靡不振、工作差错频出;利用上下检查和开会时机,与上级管理部门、下级业务部门和自身服务对象打“业务麻将”;把工作场所当作赌博基地,损害单位形象,影响个人身心健康,造成家庭财产损失,甚至破坏社会治安稳定;单位对严打赌博认识不足、打击不力,抓落实不够。

             走读风:有的干部工作在县城,居住在市区,晚上基本不在工作地,一到晚上就唱“空城计”,群众有事找不到人,突发事件不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加以解决。有的工作不专心,在位不在岗,领导职责空置,以开会、办事为名,实际忙于请客吃饭,迎来送往。有的对值班、考勤、请销假和公车管理等制度执行不力,上班迟、下班早,有的党员干部公车私用“走读”。

             三、“六大纪律”具体内容

             政治纪律:是否存在公开发表与中央不一致的言论,妄议中央、乱发议论;是否存在对中央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阳奉阴违、自行其是;是否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是否存在为谋求个人利益违规组织或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是否存在干预司法,妨碍法律法规实施等突出问题。

             廉洁纪律:是否在行使行政审批权、执法权、人事权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决策权过程中以权谋私问题;是否干预和插手资金管理、资产处置、资源配置、资本运作和工程项目等市场经济行为,谋取私利或进行关联交易、利益输送;是否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是否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或者违规兼职取酬、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是否借婚丧嫁娶等事宜赠送或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是否违反办公用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规定,谋求特殊工作、生活待遇;是否违规办会、公款旅游、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等。

             组织纪律:是否存在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擅自改变上级或党组织决定;是否存在个人独断专行,或者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是否存在诬告陷害、打击报复举报人,对抗组织审查等情况;是否存在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违规带病提拔、突击调整干部;是否超编制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是否在干部录用、职务晋升中徇私舞弊,对干部人事档案弄虚作假;是否存在谎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裸官”仍在重要岗位任职等。

             群众纪律:是否漠视、侵害群众利益,不顾群众意愿盲目铺摊子、上项目,干涉群众民主权利;是否对公共利益分配不公、优亲厚友,对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临危不救、袖手旁观。

             工作纪律:是否不重视调查研究、不尊重客观规律,闭门造车、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是否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庸懒散”、不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是否违反工作程序和保密纪律、疏于监管、造成损失。

             生活纪律:是否热衷享乐、沉溺奢靡,从事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造成恶劣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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